特休假結算

 特休假結算1日工資:

○指勞工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1日的「正常工作時間所得的工資」。

○如果是月薪制,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1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獲得的工資」,除以30天,等於1天所得金額。

○遞延的未休特休假,按「原特休年度終結時應發給工資的標準」去計發。

○發給工資之期限:

■年度終結:

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發給或於年度終結後三十日內發給。

■契約終止:

雇主應立即結清工資給付給勞工。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離職日定義?不是你想的哪樣耶!

移工的住宿地址變更/未通知相關單位處分規定

留職停薪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