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替勞工加保X職災X勞基法競合

↗️雇主未替勞工加保X職災X勞基法競合
🔉……【前言】
雇主未依法為勞工投保勞保,發生職災時,勞工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向雇主請求未能得到勞保給付的損害賠償,能否抵充雇主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解析】
⛔1
勞工保險條例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與勞動基準法之勞工職業災害補償之給付目的類同
⛔2
雇主未為勞工辦理勞工保險,勞工因此所發生的損失,應依該條例規定的給付標準,由雇主賠償。
⛔3
勞工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屬於勞工保險給付的代替權利,本質上與勞工保險給付無有差別,勞工不可以重複為請求。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1196 號民事判決
🔉……【勞工保險條例】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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