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X商業登記X勞工保險

↗️公司法X商業登記X勞工保險
🔉……【新聞個案】
Uber Eats為荷蘭外商,在台灣沒有工商登記,只有稅籍編號,因此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無法以勞工保險條例對平台業者開罰。
因該名外送員另有兼職,其他雇主已為他參加就保,依就保規定,勞工受雇兩名以上雇主,擇一參加就保即可,所以無論勞保還是就保,都沒法令可裁罰Uber Eats。
🔉……【相關問題】
問題1
商業負責人X公司負責人X定義相同?X相關法律責任相同?
問題2
簽約甲方是要代表人還是負責人?
問題3
沒有公司登記,還是可以稅籍登記?
問題4
沒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無法取得勞保加保單位?
問題5
Uber Eats為荷蘭外商該適用何種法律處罰?
🔉……【相關法律】
⛔公司法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
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
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
外國公司非經辦理分公司登記,不得以外國公司名義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外國公司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稅籍登記事項、申請稅籍登記、變更或註銷登記之程序、應檢附之書件與撤銷或廢止登記之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定之。
稅籍登記規則
本規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營業人之稅籍登記,依本規則辦理。
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開始營業前,填具設立登記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一、新設立。
二、因合併而另設立。
三、因受讓而設立。
四、因變更組織而設立。
五、設立分支機構。
公司、獨資、合夥及有限合夥組織之稅籍登記,由主管稽徵機關依據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登記基本資料辦理,並視為已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辦理稅籍登記。

勞保 2字第 0990034564 號函~
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行號」釋疑。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年滿 15 歲以上,60 歲以下,受僱於僱用 5  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
又同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公司、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爰旨揭所詢之行號,應以附有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準,其僱用 5  人以上員工,即屬強制投保單位,未僱用員工 5  人者,即得依勞保條例第 8  條第 1項第 2  款規定,自願參加勞工保險。
至於非屬前開範圍者,得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第 1  項第 8  款或第 2  項規定,檢附相關證件影本,依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受僱於第 6  條第 1  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之員工,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商業登記法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本法所稱商業負責人,在獨資組織,為出資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合夥組織者,為執行業務之合夥人。
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商業負責人。
⛔勞工保險
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規定之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故各單位為員工申報加保,應先辦理開戶手續。
投保手續
(二)、應附證照影本:
應檢附負責人(雇主)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2份(雇主為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並按下列事業別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2份。
工廠: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為園區事業登記證或開工證明)。
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行號: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礦場:礦場登記證、採(探)礦執照(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
農、牧場:農場、牧場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漁業:漁業執照或船舶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林業:造林或伐木許可證。
新聞、出版事業:新聞、出版事業登記證(如係公司組織應加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公益、合作事業:合作事業登記證、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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