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法定扣項X勞保

↗️薪資法定扣項X勞保
🔉……【問題】
基本工資扣除勞健保之後,未達到基本工資,還是合法吧?                                               
如果未達基本工資,但又沒有保勞健保呢?
🔉……【勞基法規定】
第21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
此限。
🔉……【法院判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153號判決~
但書所謂法令另有規定~
係指如勞保保費、健保保費、職工福利金、所得稅預扣及法院之強制執行。
所謂另有約定,限於勞雇雙方均無爭議。
《白話》
如果月薪制勞工,月薪剛剛好是基本工資,建議是在契約(不管是書面或諾成),約定清楚是否包含(或未含)法定扣項,較無爭議。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強制加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第 8 條(自願加保)
左列人員得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二、受僱於僱用未滿五人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各業之員工。
🔉……【就業保險法】
⛔第5條(不分員工人數)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前項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
一、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二、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
三、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
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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