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按時給薪X履行抗辯權

↗️雇主未按時給薪X履行抗辯權
……【情境】
雇主沒有按時給付9月份的工資,勞工打算在10「不為對待給付」的不出勤。
這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嗎?
……【履行抗辯權?】
是指雙務契約中當事人之一方,於他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可拒絕提出自己給付的權利。
但是,這種權利並不是永久的權利,而且不能消滅自己的給付義務,所以叫做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之要件有四】
1.基於同一契約互負對價債務。
2.互負之債務均屆清償期。
3.被主張抗辯權的那方,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4.主張抗辯權的那方未為對待給付。
……【對照檢查X推論要件】
1.僱傭關係,雙方各有對價債務。
2.互負之債務均屆清償期?
不是。十月份的出勤,勞方有義務先履行,資方給付十月份的工資的清償期,是十一月。
3.勞方有先為給付之義務。
4.主張抗辯權的那方未為對待給付:
九月份對待給付結束已結束,十月份雇主的對待給付還沒到清償期。
《結論》
同時履行抗辯權不成立。
……【勞方還能不能主張不上班的權利?】
可以的。
有二個權利:
1.不安抗辯權。
2.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的終止權。


資料來源……蔡瑞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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