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台X職安責任

↗️外送平台X職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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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
foodpanda、UberEATS、lalamove等平台認為是承攬契約,其餘業者則認為是僱傭契約。
……【職安責任】
承攬關係,職安法51條也規範,自營作業者準用職安法部分條文,其中準用的第6條要求雇主針對如熱危害等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如未提供設備或措施,導致職災發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即使是承攬關係,職安法也規範自營作業者適用職安法部分條文,一旦外送員發生車禍,如未提供安全衛生講習等,要求提供勞務的平台仍有觸犯業務過失傷害的可能。
……【條文規定】
⛔職安法
第51條~
自營作業者準用第五條至第七條、第九條、第10條、第14條、第16條、第24條有關雇主之義務及罰則之規定。
第二條第一款所定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本法之規定。但第二十條之體格檢查及在職勞工健康檢查之規定,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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