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X送禮

↗️營業稅X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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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快到了,許多店家會送禮給自家員工,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
營業人若把其原供銷售貨物,饋贈給客戶或贈與給自家員工,也應依法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不過,由於發票買受人為營業人本身,且其開給自己的統一發票扣抵聯,不得申報進項稅額扣抵其銷項稅額。
上述處理方式也有「例外」情形,若營業人購入禮品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或贈予客戶交際應酬使用,並依營業稅法規定,其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則於饋贈該禮品時,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且免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贈予禮品時,應依規定自行檢視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若已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仍應留意營業稅法規定,避免將不得扣抵的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因違反規定而被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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