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傷險X雇補險

↗️團傷險X雇補險
…………
團傷險~
於壽險公司、產險公司均有之。
雇補險~
專屬產險公司產品。
二者最大差異在於:
(一)被保險人不同:
「團傷險」之被保險人為員工,而「雇補險」之被保險人則為雇主。
(二)適用之殘廢等級不同:
「團傷險」殘廢認定是依照一般商業保險的「11級79項」,
「雇補險」則回歸勞保的「15級221項」,
失能種類多了精神、頭頸臉、皮膚等。
「雇補險」之保障範圍與勞保相符,但較「團傷險」為大。
換言之,職災勞工依勞基法第59條第3款規定認殘時,若符合勞保之失能有可能發生「團傷險」無法給付並抵充雇主補償責任之情形。
當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除須給付職災補償金外,也可能要負擔「民法上損害賠償責任」,
例如:
#1
雇主使勞工超時工作,導致勞工過勞死亡等,屬於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雇主要負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重勞上字第53號判決)。#2
若因勞動場所安全設施管理不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致受僱人受傷或死亡,雇主亦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3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可包含: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被害人對第三人之法定扶養義務、被害人及其家屬之精神慰撫金等(民法第192條至195條)。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離職日定義?不是你想的哪樣耶!

留職停薪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