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保可否抵充雇主侵權賠償?

↗️團保可否抵充雇主侵權賠償?
…………【法院判決】
最高法院68年度台上字第42號判決
●1
保險制度旨在保險護被保險人,不是減輕加害人的責任。
●2
保險給付請求權,是以有支付保險費的保險契約為基礎。
與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不因保險給付而喪失)/《原因不同》。
●3
保險法第53條(代位行使),不生損益相抵。
●4
財政部台財保字第880140361號~
禁止團保指定雇主為受益人。
……【法令競合】
勞基法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解析》
1_勞基法第59條是補償,採勞工無過失責任。


2_賠償是侵權,有過失或與有過失。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離職日定義?不是你想的哪樣耶!

留職停薪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