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裡中風是職業病嗎?

↗️在家裡中風是職業病嗎?
…………【個案】
某公司員工在家裡中風,這時公司該如何處理?
…………【論述】
職業病認定不以工作時間內發病為限,即使下班時間發病,只要因果關係成立,仍可認定為職業病。
●1
職業病的定義~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21條之定義,係指疾病之促發或惡化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其中中風及心臟病等心血管疾病之促發或惡化,依勞動部所發布「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如果員工有「工作負荷過重」之情形,即俗稱「過勞」,
且無法證實為其他疾病促發(例如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又無其他非工作相關之異常事件(例如情感問題),則可認定為職業病。
●2
職業促發疾病(過勞)認定。
…………
過勞之認定需有「工作負荷過重」事實,認定要件包括:
(1)異常的事件
(2)短期工作過重
(3)長期工作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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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病前1個月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與發病之相關性極強之加班時數,由92小時修正為1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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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病前2至6個月月平均加班時數,由72小時修正為8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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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另發病前1至6個月因加班造成與發病間之關連性,隨著時數增加而增強之月平均加班時數,則由37小時修正為45小時。
……【雇主責任X職安法】
●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及施行細則
(103年6月修正)第十條~
明定雇主必須就預防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妥為規劃。
●2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103年9月頒布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做為事業單位執行的依據。
其中,異常工作負荷包括輪班工作、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與其他異常工作負荷,不規則的工作、經常出差的工作、工作環境
(異常溫度環境、噪音、時差)及伴隨精神緊張之日常工作負荷與工作相關事件。
#1
勞基法第59條規定負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2
員工還可以主張公司違法使其超時加班,請求公司賠償,包含民法第193條生活上增加之費用(如看護費)、勞動力減損,及第195條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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