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制勞工退休金X請求權

↗️新舊制勞工退休金X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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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 58 條
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勞退條例第 28 條
第一項勞工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退休金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雇主未依本條例之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前項請求權,自勞工離職時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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