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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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原則上於法規生效後始有適用,不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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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574號解釋~
於憲法原則下的法治國原則,最重要的就是信賴保護(Vertrauenschutz )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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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特定法條之所有構成要件事實於新法生效施行後始完全實現時,無待法律另為明文規定,本即應適用法條。
俾符法治國之法安定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司法院釋字第 574 號、第 620 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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