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工作時間定義
↗️一日工作時間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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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連續出勤12小時,如果間斷工作,一天24小時內工作累計時數也是12小時嗎?
…………【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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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30條第1項~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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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31條~
在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以入坑口時起至出坑口時止為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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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細則
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
一、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
二、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輪
班制之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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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條~
工作時間跨越二曆日者,其工作時間應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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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74)內勞字第三五七○九一號函~
勞動二字第○九七○一三○一○五號函~
所稱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連續二十四小時而言。
…………【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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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坑道或隧道內工作之勞工外,其他行業別的工作時間並未為明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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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應約定,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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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6年度簡上字第84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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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量販店台南分公司接受勞動檢查,檢查發現某勞工工作時間因年度盤點跨越2曆日,
出勤時間104年11月26日7:58至13:27
(11:58~12:35為空檔休息時間),及21:58至次日104年11月27日9:26
(其中2:15~2:36、5:09~5:55為空檔休息時間),未合併計算工作時間,導致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及短付加班費,被勞動局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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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販店主張:
104年11月26日從7:58上班至13:27,休息約9小時後才再從21:58上班到次日9:26,兩段時間應該分開計算,並未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判決】
一、
工作時間跨越二曆日應合併計算。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一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是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之連續24小時(00:00~24:00)。
二、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7條~
工作時間跨越二曆日者,其工作時間應合併計算。
三、
工作空檔的休息時間不會阻斷工作時間的合併計算。
量販店主張104年11月26日晚上21:58工作至次日9:26,中間2:15~2:36有休息21分鐘後才繼續工作,此21分鐘應該足以阻斷工作時間的連續性。
但法官認為間隔21分鐘無法使勞工有真正的休息,不能阻斷工作時間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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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量販店的上訴,維持裁罰處分。
……【個案2】
公司是輪班制度,有一班的上班時間是16:00-08:00(隔日),連續上16小時,
每天各8小時,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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