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X損害賠償請求權X消滅時效

↗️侵權行為X損害賠償請求權X消滅時效
……【法令規定】
⛔民法第197條第1項~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法院判決】
●所謂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知」,係指明知而言。
如係一次之加害行為,致他人於損害後尚不斷發生後續性之損害,該損害為屬不可分(質之累積),或為一侵害狀態之繼續延續者,應分別以被害人知悉損害程度呈現底定(損害顯在化)或不法侵害之行為終了時起算其時效。
最高法院一○七年度台上字第三一七號判決
●若各該不法侵害行為及損害結果係現實各自獨立存在,自應就各該不斷發生之獨立行為所生之損害,分別計算時效之起算時點。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48號判決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離職日定義?不是你想的哪樣耶!

留職停薪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