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經理人X勞工退休準備金

↗️委任經理人X勞工退休準備金
…………【個案】
一位大公司總經理,在退休前才發現自己屬於公司「委任經理人」,無法領到退休金。
他策略性地短期轉任「特助」,領了一大筆退休金。
後來被主管機關將退休金追討回來。
…………【公司法委任經理人定義】
公司法第29條規定略以: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是以,如確依上開法定程序辦理者,始為委任經理人,縱未依公司法第402條辦理登記,亦不影響其委任效力
♧臺灣高等法院87年勞上字第17號判決
♧行政院勞委會82年1月12日臺勞動1字第52173號函
…………【相關行政函釋參照】
⛔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3月9日台勞動1字第07341號函:
「依公司法所委任之總經理、經理等不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前經本會80.03.12 台勞動1字第06464號函釋在案;具有總經理、經理職稱等人員如僅係受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有關其勞動條件,依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 74.07.01 (74) 台內勞字第329130號函釋,自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01月30日台勞動3字第002661號函:
「勞工轉任委任經理人退休時,其屬於勞工身分之工作年資與年齡如符合勞工退休要件者,該部分之退休始得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應;
其應屬於委任經理人年資部分,由事業單位另行籌措。」。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 年 08 月 27 日台勞動3字第 036058 號函:
「查事業單位若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備之工作規則中規定曾任勞工之委任經理人或董事,其屬於勞工身分工作年資之退休金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應,尚無不可,但非屬勞工身分之工作年資之退休金則不得自該退休準備金支應,仍應另行籌措,前經本會86年7月28日台勞動3字第030973號函釋在案,此與本會83年10月17日台勞動3字第88356號函釋委任經理人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中支應,意旨並無不同。
至其屬於勞工身分年資退休金之平均工資計算,基於衡平原則,應以其為勞工身分時之平均工資計算。」。
⛔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06月08日台勞動3字第021571號函:
「事業單位新修訂職工退休辦法之退休要件,如採計員工曾任委任經理人之工作年資,且該辦法係優於原退休辦法並報經縣市政府核備,自可從其規定,惟其前後屬於勞工身分工作年資之退休金得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應,屬於委任經理人年資部分之退休金,應由事業單位另行籌措不得動支勞工退休準備金。
至於其身分改為純勞工未滿六個月即辦理退休,關於計算退休金之平均工資,以其改為純勞工身分之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計算之。
另,退休勞工之職稱雖為特別助理,因其曾任委任經理人,其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仍宜經當地縣市政府核之。」。
⛔5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85)台勞動三字第111057號
發文日期:民國85年4月20日
全文內容:
一、依基隆市政府八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85)基府社關字第○二二五六八號函辦法。
二、事業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請領退休金,依現行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附註規定,應檢附由事業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證明其係非依公司法所委任者,交由地方勞工行政單位(縣、市政府勞工、社會科、局)查核再轉中央信託局辦理。
地方主管機關收到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申請核備時,應請依權責核處。
三、地方主管機關為查核所需,自得請事業單位提供公司設立章程、董事會章程及委任經理人名冊等相關資料,事業單位如拒不出具或提供證明文件,地方勞工行政單位無法查核時,可敘明理由將給付通知書函退。
另,地方主管機關函請經濟部(商業司)或當地工商主管機關提供是項資料,亦屬可行。
如發現公司出具不實證明涉及偽造文書嫌疑者,自可移送法辦。
四、事業單位將委任經理人於退休前變更為受僱用之勞工,其委任年資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應,應由事業單位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至於改變為勞工身分後之年資可否請領勞工退休金,應視其是否符合該事業單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之勞工退休辦法之退休要件而定。
⛔6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8月6日勞動1字第0920043912號函:
「依公司法第8條、第29條第1項、第192條及第208條規定,董事長及依該法設置之經理人與公司間為委任關係,非勞動基準法所稱受僱從事工作之勞工,故其退休金不得自依勞動基準法所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應,可由事業單位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另,事業單位可依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擇一提列職工退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
至於經理人之退休條件與依據,可依公司自定之退休辦法或由經理人與公司自行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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